浙江省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13日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1〕35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29日至7月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人员同时填写“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以下简称“征订单”,附件1)。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征订单”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12日至14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订购考试用书(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订购考试用书。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人员还须提交网上填写后下载的“征订单”(含领书凭证,订单上须有订书者签字),并现场交纳相应的书款。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明、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对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人员,请收下其提交的“征订单”和相应书款,并在“领书凭证”上盖章后退回给订书人员。
请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即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进行采集,并将其电子版于7月21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考试用书“征订单”经汇总后与相应的书款一并于7月21日前报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逾期不再补订。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29日至8月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1月2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序号采集、考试用书征订等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8月23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务必于9月20日前将考场预排信息和试卷预订单(附件4)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11月3日前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派专人专车将试卷运送各市。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1月7日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根据各市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27元的标准由省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说明。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1〕40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1年经济考试大纲和用书在2009年版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和修订。以往各版经济考试大纲和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二)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征订和发行。鉴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的经费已由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无法垫付书款,故对今年的经济考试用书实行“款到发书”的办法,请各地务必在7月21日前正式上报订数的同时,将书款汇到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账号:33001619880059618211,开户行:建行杭州体育场路支行,请注明“经济考试用书款”)。省里在收到书款后确认征订并将书运往各市。
(三)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1经济考试用书的防伪措施仍采用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四)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考试用书的宣传、征订和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本着服务考生、对考生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严禁推销盗版书和强行搭配其他书籍。
七、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指挥班子,并于10月26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总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分布范围广,报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2.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相关附件请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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