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一、 报名方式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3日。
二、 免试考生报名点审核确认时间
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正常工作日受理)。
三、 报名条件
凡志愿从事会计工作,符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或珠算普通五级)。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 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12年3月24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2年3月24日 上午9:3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星期六 下午14:00-15:30 会计基础
下午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五、 报名费及网上交费时间
报名费为30元/人科。考生应在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六、 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慎重选择报名点。报名人员只能在选择的地市进行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提交成功后,仔细检查页面显示的信息内容是否正确。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报考人员在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应进行照片上传。报考人员须保证上传的个人照片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由报名点进行照片远程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打印报名注册信息表。
(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珠算证书及打印的《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注册信息表》,在指定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报名点打印报名信息回执表。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进行基本信息远程审核。
(七)报考人员注册成功后,将使用系统指定的报名注册序号和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初始密码作为登录本系统的依据。报考人员可以对自设的初始密码进行修改,报考人员本人应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和系统指定的报名注册号并保证不向他人透露。否则,报考人员本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报考人员忘记报名注册号和个人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找回报名注册号、密码”功能找回相关信息。如果仍无法找回,报考人员本人可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帮助找回相关信息。
(八)考试用书采用网上订购方式,需要订购的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一并订购,采用网上支付进行交费。报名结束后,按“陕西会计”网通知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领取。
(九)经报名点信息审核确认后,必须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进行交费。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
七、 填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输入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上的“姓名”一致。
(二)姓名中有生僻字的,在生僻字表中进行查找。如未找到,可用两个字左右拼一起,用圆括号括上,例:(王乐)。查找不到的生僻字请用一个“*”代替,但必须在打印出的申请表上手工注明汉字和拼音。
(三)日期型字段填写格式都必须是:“年-月-日”的形式。如无准确日期,默认填写为1号。例:毕业时间是2006年7月,填写格式为:2006-7-1 。
(四)表中所有各项必须如实填写;确实没有的,请填“无”。
(五)邮政编码和手机号码必须准确填写,方便联系。
(六)所有的英文字母和数字输入必须为半角格式。
(七)上传的照片应为证件照。照片要求为:
1) 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头像完整且没有遮盖,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
2) 照片背景为纯色、浅色,无边框。
3) 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 不允许配戴太阳镜等遮挡脸部的物品。
5) 上传照片必须为jpg文件格式的图像,24位真彩色,建议大小小于1M。
6) 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三个月内拍摄,禁止上传生活照、艺术照、集体照、结婚照等。
(八)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报名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八、 申办证书办法
参加考试并且全部科目合格,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申请人持成绩合格单及证书申请表等资料到相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成绩合格单自行作废。
九、 各地市咨询电话
西安市
029-88479346
铜川市
0919-3281635
宝鸡市
0917-3262100
咸阳市
029-33235699
杨凌区
029-87036959
渭南市
0913-2100028
延安市
0911-2128051
汉中市
0916-2522404
安康市
0915-3213724
商洛市
0914-2312636
榆林市
0912-35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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