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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会计证《会计基础》第十章第三节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讲义


第三节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2.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没有20年)

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判

4.具体可以分为:(1)永久保存的有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行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决算)。

(2)保管期限是25年的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税收日记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帐。(都是出纳做的账)

(3)15年的有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 总预算拨款凭证以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4)10年的

(5)5年的有固定资产卡片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6)保管3年的有:月、季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

更新时间2023-02-20 22:12:2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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