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财务与会计新准则辅导(2)
(2)投资性房地产可以用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已出租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新准则中称为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不摊销),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以反映期末资产的价值,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例2: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3000万元取得一栋办公用房,并于当日出租,每年租金200万元,在每年年初一次性收取。2007年12月31日,该办公用房的公允价值为3100万元。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下,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2007年初:
借:投资性房地产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借:银行存款 200
贷:预收账款200
2007年末:
借:预收账款 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
借:投资性房地产 1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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